《南京体育学院学报》投稿须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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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社《南京体育学院学报》实行网络采编平台投稿,系统外不接受任何投稿。
2.所投稿件须系作者(或课题组)独立研究完成,应充分尊重他人知识产权,无任何违法、违纪和违反学术道德的内容。按学术研究规范认真核对引文、注释和文中使用的其他资料,确保引文、注释和相关资料准确无误。如使用转引资料,应实事求是注明转引出处。文稿不得包含任何与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法律相抵触的内容;稿件的内容是真实的。
3.投稿论文的所有作者按系统要求添加,一经入库,作者及排序以投稿时添加的为准。投稿人需为本文第一作者或通信作者,其他作者投稿无效。通信作者应对研究成果的真实性和可靠性负责,如有学术不端行为,期刊社将依规处理。
4.本社来稿标注通信作者,需满足下列条件之一:(1)指导教师。通信作者应为论文第一作者的导师(硕士、博士研究生导师),对本研究的选题、设计及研究结果的创新性、合理性和严谨性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2)科研项目负责人。通信作者应为论文受资助科研项目负责人,对论文有指导、把关等作用。标注通信作者的论文,投稿时需上传校级学生管理部门(如研究生院)出具的师生指导关系的证明材料或科研项目立项批准文件(证明材料请在投稿附件中上传)。
5.凡向本社投稿,自稿件发出之日起三个月内,请勿一稿多投,在此时限内因一稿多投引起的著作权纠纷,后果由作者承担。
6.所投稿件应遵守相关的国家标准和法规,如关于标点符号和数字使用的规范等。论文如果获得有关研究基金或课题资助,需提供基金名称及编号,并上传相关文件(凡以“国家基金项目”名义发表阶段性成果或最终成果,不得同时标注多家基金项目资助字样)。学位论文请在论文整体框架下进行适当精简,所刊论文原则上与学位论文文题保持一致,本刊不刊发学位论文节选内容。
7.文稿题目应简洁、准确,不宜使用缩略词;摘要内容对论文研究背景、研究内容、研究成果及相关数据等应有所介绍,不要过于简单;注意容易混淆的外文字母的文种、大小写、正斜体及上下角标的正确书写;图、表和公式应通篇分别编号,表格应采用三线表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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