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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年潮》投稿须知
 
更新日期:2023-11-02   来源:百年潮   浏览次数:110   在线投稿
 
 

核心提示:《百年潮》投稿须知一、本刊是由中共中央党史研究室主管、中国中共党史学会、中共党史出版社主办的大型时政、文史月刊。《百年潮

 
 《百年潮》投稿须知
一、本刊是由中共中央党史研究室主管、中国中共党史学会、中共党史出版社主办的大型时政、文史月刊。《百年潮》以“揭示历史真相,展现世纪风云”为宗旨,“讲一个人物、说一段历史故事、留下一点历史记忆”。凡反映近代中国政治、经济、军事、文化、外交等领域中重大事件、重要人物的稿件均受欢迎。
二、本刊提倡记事史学,特别欢迎回忆录、口述历史、人物传记等体裁;但亦酌量发表议论、分析或考证类的史学作品;重要的史料亦在刊布之列。
三、本刊以“信史、实学、新知、美文”为衡文标准,希望来稿尽量做到真实性与生动性相结合,而以真实为第一要求。
四、本刊提倡多样化,风格不拘。来稿以6000字左右为宜,重要来稿不受此限制。来稿时请附相关图片、手迹,或提出配图建议。稿件中所引资料请认真校核,说明来源。注释置于每页下方。
五、本刊用稿要求“原创首发”,严禁抄袭行为和一稿两投,凡发现此类行为者,五年之内不受理该作者的任何稿件。
六、本刊将根据编辑需要进行必要的删节和文字处理,作者文责自负。
七、本刊已加入中国知网、龙源期刊网和博看网,投稿一经采用,即表明作者将该作品的专有出版权和网络传播权授予本刊,报酬将在作品发表时一次性支付。如不同意,请在投稿时声明。
八、本刊来稿一律不退。稿件自发出之日起(邮寄稿件以当地邮戳为准)两个月内不见用稿通知,作者可自行处理。
九、来稿请寄:北京市海淀区芙蓉里南路6号院1号楼1704室《百年潮》编辑部;邮编:1000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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