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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世纪剧坛》征稿启事
 
更新日期:2023-11-10   来源:新世纪剧坛   浏览次数:104   在线投稿
 
 

核心提示:《新世纪剧坛》征稿启事《新世纪剧坛》创办于2004年,现为《中国学术期刊网络出版总库》收录期刊、《中国学术期刊综合评价数据库

 
《新世纪剧坛》征稿启事
《新世纪剧坛》创办于2004年,现为《中国学术期刊网络出版总库》收录期刊、《中国学术期刊综合评价数据库》来源期刊。
本刊用稿范围包括国内外戏剧(含戏曲、歌剧、舞剧等综合艺术形式)、影视、动漫、新媒体、文化研究、艺术教育等领域的理论文章;常设栏目有焦点透视(聚焦戏剧发展中的重要现象,对其进行及时的理论透视)、剧坛流光(国内优秀戏剧、戏曲剧目评论文章、综述文章,或者对国外经典戏剧作品的介绍以及国外戏剧热点的阐述,中国戏剧的对外传播等)、百家论坛(戏剧、影视、新媒体、动漫等领域的新现象介绍以及解读)、剧本平台(未经发表和上演的专业舞台剧) 等,全面呈现国内优秀艺术研究和艺术创作成果。
一、稿件基本要求
来稿内容要求论点明晰、论据可靠、逻辑严谨、层次分明、文字准确。本刊欢迎思想深刻、观点新锐、深入浅出、表述明晰、富于灵性的稿件。如果是围绕某一剧作展开的评论类文章,要求评论对象具有典型性与经典性,能够从中提取出有价值的思想观点。文章字数以5000 字左右为宜。来稿需提供:作者姓名、单位(全称) 及城市、邮编、详细通信地址、电话号码、电子邮箱。
二、投稿方式
为确保有效投稿,来稿请发送至邮箱,以word 文档(电子文档) 格式上交,并在文档名上注明作者及题目。同时,纸本邮至杂志编辑部。
三、本刊声明
1.本刊有权对来稿进行修改和部分删减,直至文章通过,如作者不愿接受修改请来稿时注明。本刊已加入有关期刊网和数据库,作者如不同意将文章加入,请在来稿时注明。
2.本刊审稿周期为3 个月,作者投稿3 个月后若未收到本刊录用通知,请自行处理。来稿一律择优录用,请勿一稿多投,否则后果自负。
3.作者应保证对文章具有合法著作权,本刊不承担由作者原因产生的著作权纠纷的任何责任。
4.采用稿件,一律不收取版面费。
编辑部地址:(110011) 沈阳市沈河区沈阳路68号辽宁省文化艺术研究院《新世纪剧坛》编辑部
国际刊号:ISSN 1672-6367
国内统一刊号:CN 21-1491/J
邮发代号:8-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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