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学学刊》投稿须知
《国学学刊》内容和形式上一贯注重学术质量和学术规范,并力求切实施行相关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国际通行技术规范。请投稿者注意本刊的专业学术特点和著录格式规则,以免延误。
1.征稿内容
要求学术文章观点鲜明,论证严密,引文准确并按规范注明出处,数字、标点规范。字数一般以10000—15000字为宜。
本刊热忱欢迎惠赐学术论文、调查研究报告和研究综述类稿件。
关注古代思想与学术研究、古代中国及边疆民族历史与语言研究,古代文学研究以及域外汉学研究的学术论文和调查报告;国家哲学和社会科学重点研究项目;省部级重大科研攻关项目;国际合作项目、基金资助项目的课题成果,优先审理,优先选发。
2.稿件基本要求
学术文章的结构包括:篇名,作者署名,摘要 (300—500字,应是一篇独立的短文,包含论文的主要信息),关键词 (3—8个,词与词之间用分号),中图分类号,文献标识码,正文,注释(页下注),并另纸附言作者简介(包括姓名、学位、专业技术职称、工作单位及邮政编码、通讯地址、联系电话、电子邮件地址)等内容。
各著录项题名顶格,一律用方括号,不用冒号。篇名、作者工作单位、摘要、关键词最好译成英文附于文末,译文应与中文相对应。
为确保学术质量,本刊对学术文章实行专家和作者双向匿名评审筛选。为此,便于隐匿作者署名的附带电子邮件(务请在电子邮件“主题”栏内标明稿件标题)来稿,最受欢迎。正式来稿须为单面打印稿或手写稿。来稿的书面格式应符合本刊规范。
数字、标点符号、度量衡单位的用法,依照相关国家标准。引用档案和历史文献时,勘正原文错别字,用六角括号〔〕;残缺或漫漶的字,用空心方框□标示;脱漏字,在三角括号〈〉内补注;衍文,用方括号[]括之。
随文照片像素应符合出版要求,至少在1MB以上,附说明文字并标出序号。照片黑白、彩色不限。
不符合学术规范和本刊著录标准的来稿或审读后认为需要修改内容的稿件,退由作者修改。
来稿一经采用,即按规定稿酬,并奉赠当期样刊。不拟刊登的稿件,编辑部将尽快通知作者。请自留底稿,限于人力,恕不退稿,敬请鉴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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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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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拟以个人名义发表的集体合作项目成果,来稿时务请说明,必要时须出具证明。
惠赐稿件时请申明是否专投。本刊收到来稿,用电邮给作者发出收稿通知单;自收稿之日(退改稿件自收到修订稿之日)起,在100个法定工作日内向作者说明处理意见。逾期未接到通知者,请自行处理;此前若另投,请函告本刊编辑部,否则,因此而引起的不良后果由作者承担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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