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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中医药》稿约
 
更新日期:2023-11-21   来源:天津中医药   浏览次数:93   在线投稿
 
 

核心提示:《天津中医药》稿约《天津中医药》杂志是由天津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主管,天津中医药大学、天津市中医药学会、天津市中西医结合学会

 
《天津中医药》稿约
《天津中医药》杂志是由天津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主管,天津中医药大学、天津市中医药学会、天津市中西医结合学会主办的中医药科技学术性期刊,1984 年 10 月创刊,月刊,国内外公开发行。本刊以发扬中医学术、振兴中医事业、促进中医药尽快走向世界为办刊宗旨,继承与发展并重、理论与实践兼顾、普及与提高并举、力求报道中医药、中西医结合临床、科研等领域的最新科研成果,促进国际及国内省市间的中医药学术交流。
1 主要栏目
本刊主要报道中医中药研究及应用的新成果,促进学术交流。主要栏目包括专家论坛、名医精粹、临床论著、针灸实验与临床、护理、文献研究、循证评价、实验研究、中药研究、综述等栏目。
2 投稿要求
1)投稿要求文章无一稿多投、署名无争议、无泄密内容。已在非公开发行的刊物上发表或学术会议交流过的必须注明。
2)下列文章将优先发表:①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国家、省、部级以上攻关或重点研究资助项目。②两院院士的论文。③有重大新发现,发表后准备报奖的论文。④有重要指导性意义或发表后具有广泛引用价值的文章。
3)文稿应论点鲜明,数据可靠,层次清楚,文字简练,结论准确。
4)临床研究类论文需提供伦理学审查相关文件。
3 稿件要求
1)文题:每篇来稿均要有中英文题名。中文题名一般不超过20 个汉字,应以简明、具体、确切的词语,概括文章的要旨。题名中应避免使用非公知公用的缩写词。
2)作者及工作单位:论文署名不应过多,应限于参加研究工作并能解答该文有关问题及对文稿内容负责者。若第一作者或第一单位有变动,应有单位证明信。对论文有贡献的其他人员如协助工作或提供资料、材料者可放在致谢项。
3)基金项目:稿件属于基金论文的,应注明国家有关部门的正式基金名称及编号,并须提供基金项目任务书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4)摘要和关键词:文稿需附加中、英文摘要和关键词。中文摘要一般 400 字左右,关键词 3~8 个,中,英文需对应。多个关键词之间用“;”分隔。
5)单位和计量单位:数字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T 15835-2011)出版物上数字用法的规定为准。凡是可以使用阿拉伯数字且得体的地方,均应使用阿拉伯数字。常用度量衡单位一律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并以单位的国际符号表示,距数字空 1个自然间空,不加缩写点。
6)表和图:凡用文字已能说明者不用图表,既有图又有表,则去图留表。表和图应设计正确、合理、易懂、具有自明性。表格左右两端不封闭,采用三线表。
7)参考文献:仅限作者亲自阅读过的最新文献,研究论文一般不少于 20 篇,综述一般不少于40 篇(引用近 3~5 年的文献)。参考文献按照国家标准《文后参考文献著录规则》(GB/T 7714-2015)书写,使用原语种撰写,按照在正文中出现的先后次序排列于正文后。
4注意事项
1)投稿与查询。
2)本刊不指定个人接受与业务工作相关的汇款,涉及财务事项请认准本编辑部对公汇款地址,稿件刊登后免费寄2本样刊给第一作者。
3)编辑部地址:天津市静海区团泊新城西区,鄱阳湖路 10号,天津中医药大学新校区产学研基地中医药研究院 A座 503室,邮编:301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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