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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物春秋》投稿须知
 
更新日期:2023-06-01   来源:文物春秋   浏览次数:406   在线投稿
 
 

核心提示:《文物春秋》投稿须知《文物春秋》创刊于1989年,是以文物、考古、博物馆学为主的综合性学术期刊,河北省文化和旅游厅主管,河北

 
《文物春秋》投稿须知
《文物春秋》创刊于 1989 年,是以文物、考古、博物馆学为主的综合性学术期刊,河北省文化和旅游厅主管,河北博物院主办,双月刊,国内外公开发行。《文物春秋》的办刊宗旨为:以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为指导,及时反映河北省文物、考古、博物馆工作的新发现、新成果,推动和活跃全省文博科学研究工作,立足河北,面向全国,扩大与国内外文物考古界的学术交流,为促进河北省文物事业的发展和提高专业队伍的素质做出贡献。
《文物春秋》包括以下主要栏目:研究与探索、考古发现与调查、文博论坛、古代建筑、文保技术、文物介绍与研究等,欢迎广大专家、学者踊跃投稿。
一、来稿要求观点明确,论据充分,逻辑严密,文字精炼。字数应掌握在4000—8000字之间。
二、来稿需附关键词和中文摘要。关键词以 3—5 个词为宜,要求准确反映文章主旨。摘要在 200—300 字左右,要求简洁概括文章的主要内容和观点。
三、来稿请附作者简介,包括工作单位、通讯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邮箱及本人学历、专业、研究方向、职称等信息。
四、文中所用插图要求图像清晰,颜色准确,不仅需插入文本中的具体位置,还需另附图片格式文件,并有与正文对应的图号和说明文字。
五、本刊参考文献著录办法严格执行国家标准《信息与文献 参考文献著录规则》(GB/T7714-2015),采用顺序编码制,列于正文之后。同一参考文献使用同一序号,并在正文方括号外补充对应页码。
六、本刊将在每月上旬对上月来稿进行初审,结果会及时通过邮件反馈作者。如果来稿拟采用,责任编辑会在后续的编审阶段与作者取得联系。
七、本刊谢绝一切学术不端行为。一经发现有不端行为者,本刊将在两年内拒绝采用其来稿。
八、本刊用稿不收取任何费用。
本刊地址:石家庄市育才街 181 号
邮政编码:050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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