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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医》投稿须知
 
更新日期:2023-07-06   来源:名医   浏览次数:443   在线投稿
 
 

核心提示:《名医》投稿须知面向全国医务工作者、医学科研单位或个人,医学院校在校师生征集稿件。1.文稿具科学性、真实性,内容新颖、主题

 
《名医》投稿须知
面向全国医务工作者、医学科研单位或个人,医学院校在校师生征集稿件。
1.文稿具科学性、真实性,内容新颖、主题明确、层次清楚、资料可靠、数据准确、统计学处理表述规范,能紧密结合医学、有较高的实用价值。对于获省、市级以上的基金课题并符合本刊要求的来稿优先发表(需提供相关证明,并在文题页左下方注明基金课题的编号)。
2.来稿须经单位或科研部门推荐,以证明文稿的真实性、是否涉及保密、署名有无争议、无一稿两投等。
3.文题简明、醒目,反映出文章的主题,中文文题一般以20个汉字以内为宜。稿件以2300字符以上为宜。
4.作者署名在文题下按排序排列;如果所列作者不是同一单位,请用阿拉伯数字在署名的右上角标注。在署名的下方注明作者的单位、邮政编码,作者单位请用全称并具体到科室。为方便联系,请附电话号码或E-mail地址。署名以原稿为准,不得变更。
5.论著应附中文摘要(包括目的、方法、结果、结论)、关键词。摘要一般采用第三人称撰写,不列图、表,不引用文献,不加评论和解释。关键词请尽可能选用医学主题词表(MedicalSubjectHeadings,MeSH)中的词或词组,一般为2~5个。内文标题层次应分明。
6.医学名词应以1989年及其以后由全国科学技术 名词审定委员会审定的医学名词为准。中文药物名称应使用1995年版药典或卫生部药典委员会编辑的《药名词汇》(非法定药物)中的名称,英文药物名称则采用国际非专利药名,中外药名的商品名可放在括号内。
7.计量单位应严格执行GB3100~3102-93《量和单位》中有关量、单位和符号的规定及其书写规则,具体执行可参照中华医学会杂志社编写的《法定计量单位在医学上的应用》第3版(人民军医出版社2001年出版)。在一个组合单位符号中,斜线不应多于一条。例如:mg/kg/d应写为mg/(kg·d)。
8.文稿中的数字执行GB/T15835-1995《出版物上数字用法的规定》。表示年、月、日、时刻和计数、计量时,均用阿拉伯数字。
9.统计学符号按GB3358-82《统计学名词及符号》的有关规定书写。对于定量资料和定性资料,应根据实验或调查设计类型、变量的性质和分析的目的选用合适的统计学分析方法,不能盲目套用t检验和χ2检验;回归分析也应选用合适的分析方法。应写明所用统计学方法的具体名称(如:成组资料的t检验等)、统计量的值(如:t值、χ2值)。
10.图、表统一从“1”开始用阿拉伯数字标序号。只有1幅图或1个表则应标明“图1”或“表1”。图要求轮廓清晰,层次分明,反差适中,没有杂乱的背景。插图请提供数字格式的软盘。表应具有自明性,表的内容不要与文字、插图重复。应按统计学的制表原则设计,力求结构简洁,主、谓语位置合理。主语一般置表的左侧,谓语一般置表的右侧。一般应采用三线表。
11.参考文献一般限于作者亲自阅读过的、主要的、发表于最近5年的正式出版物上的原始文献。私人通讯、未公开发表或在非正式出版物上发表的著作一般不应作为参考文献引用。参考文献以GB/T7714-2005《文后参考文献著录规则》的规定采用顺序编码制标注和著录。正文内指明原始文献作者姓名时,序号(以阿拉伯数字加方括号)标注于作者姓名右上角;正文未指明作者或非原始文献作者时,序号标注于句末。文后按文中文献出现的先后顺序编码列出。参考文献中的作者,1~3名全部列出,3名以上只列前3名,其后加“,等”或与之相应的文字如:etal。
12.英文参考文献隔行打印,以便于修改。写明稿件联系人详细通讯地址及电话、E-mail。来稿请自留底稿。
13.编辑部收到稿件后,1个月内发出稿件处理通知。若超过3个月尚未收到通知者,作者可改投他刊或自行处理。
14.来稿文责自负。本刊编辑部对来稿有权删改,如不同意删改请事先声明。对已刊登的文稿有权以电子期刊、光盘等其他方式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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