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每篇稿件不超过10000字,用A4纸、16开纸单面打印清晰或者清楚地抄写在稿纸上。
二、稿件作者的署名之下标注作者的工作单位全称及所在地的省或直辖市或自治区的地名、市或县的地名、邮政编码。
三、稿件正文之前须有摘要。摘要以100—300字为宜,不用“本文认为、作者指出”等语词,不用引文、图表、数学公式和非公认的符号、缩略语,不对论文作诠释、评论和评价,仅简介主题范围、目的方法、内容梗概、创新之处、主要结论。同时附英文摘要。
四、稿件摘要之后须有关键词。关键词由3—8个反映论文主题内容、并用分号隔开的词或词组组成。
五、稿件首页地脚须有作者简介。作者基本资料按照以下顺序列出:姓名(出生年—) ,性别(民族) ,出生地,工作单位及职务、职称,学位及研究方向。其中,民族为汉族的可以省略族籍。
六、稿件注释是作者对题名、标题和正文中某一特定内容的进一步解释或补充说明,须放置在当页地脚(如果在稿件首页则列于“作者简介”之后) 。注释序号与文中指示序号相一致,左空两格,一律用阿拉伯数字加圆圈标注: ①、②⋯⋯每条注释独立成自然段。
七、稿件中的译名,除了人们熟知的外国人名(如马克思、爱因斯坦)按照通用译法书写外,其余所有人物译名在文中首次出现时均须附注人名原文,如查尔斯·林德布洛姆( C. E. Lindblom) ;除了人们熟知的外国地名(如新西兰、纽约、莫斯科)按照通用译法书写外,其他所有地点译名均须参照有关地名翻译手册给出译名,并附注地名原文。
八、稿件中的数字书写必须规范,详见数字使用的统一范例。
九、稿件参考文献是作者写作论文、包括做注释时所用引文的出处或参阅的各种书刊资料,其文献项目和要素须集中列在论文的文末。参考文献序号与文中指示序号一致,左顶格用阿拉伯数字加方括号标注: [ 1 ]、[ 2 ] ⋯⋯
1. 每条参考文献为一段。按照论文中引文(含直接引用和转述引用)出现的先后顺序依次排列出处,之后不再排列没有引文的参阅文献。每篇论文所列出处和文献,凡相同的著者、书(题)名、译者和出版者、出版年,一律使用同一序号并且只在“参考文献”中列为一项。
2. 参考文献包含以下顺序项目: (1)序号。(2)主要责任者。多个责任者之间用逗号分隔,是外国人的要在姓名之前加国籍简称并用方括号括起,此项目以实心号句号“. ”结束。( 3)文献名称。不加书名号或引号。(4)文献类型及其标识。以英文单字母大写并用方括号括起表示文献类型。如专著为[M ] ,论文集为[C ]. 报纸文章为[N ] ,期刊文章为[ J ]等。(5)译者。多位译者之间用逗号分隔,并以实心句号结束。(6)出版。该项依次为出版地,只写地名全称,不写简称,不加行政区划单位,后接冒号;出版者,只写全称,后接逗号;出版年,只写4位阿拉伯数字,不写“年”字,但报纸出版日期须按“YYYY MM DD”的格式表示。此项目以实心句号结束。( 7)页码。参考文献的页码紧跟文中参考文献的序号之后,并用半圆括号括起。如[ 1 ] ( P25) , [ 2 ] ( PP30 32) 。
十、为便于联系,请作者在文末注明联系电话和E mail地址。
十一、来稿请勿另投它刊。自发稿之日起三个月内未接到本刊采用通知的,作者可自行处理。请作者自留底稿,来稿一律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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