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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藏学》投稿须知
 
更新日期:2022-09-02   来源:中国藏学   浏览次数:398   在线投稿
 
 

核心提示:《中国藏学》内容和形式上一贯注重学术质量和学术规范,并力求切实施行相关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国际通行技术规范。请投稿者注

 
《中国藏学》内容和形式上一贯注重学术质量和学术规范,并力求切实施行相关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国际通行技术规范。请投稿者注意本刊的专业学术特点和著录格式规则,以免延误。
1.征稿内容
要求学术文章观点鲜明,论证严密,引文准确并按规范注明出处,数字、标点规范。字数一般以10000—15000字为宜,短小精悍的文章尤为欢迎。
本刊热忱欢迎惠赐学术论文、调查研究报告和研究综述类稿件,同时欢迎提供藏文珍本史料的译稿以及评介文章、海内外新书信息及学术动态零讯等信息类短稿。
关注西藏和其他藏区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研究藏区社会现实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的学术论文和调查报告;国家哲学和社会科学重点研究项目;省部级重大科研攻关项目;国际合作项目、基金资助项目的课题成果,优先审理,优先选发。
2.稿件基本要求
学术文章的结构包括:篇名,作者署名,摘要 (100—300字,应是一篇独立的短文,包含论文的主要信息),关键词 (3—8个,词与词之间用分号),中图分类号,文献标识码,正文,注释(页下注),参考文献(正文之后,按“顺序编码制”排列),并另纸附言作者简介(包括姓名、出生年、性别,民族、籍贯、学位、专业技术职称、工作单位及邮政编码、通讯地址、联系电话、电子邮件地址)等内容。
各著录项题名顶格,一律用方括号,不用冒号。篇名、作者工作单位、摘要、关键词最好译成英文附于文末,译文应与中文相对应。
为确保学术质量,本刊对学术文章实行专家和作者双向匿名评审筛选。为此,便于隐匿作者署名的附带电子邮件(务请在电子邮件“主题”栏内标明稿件标题)来稿,最受欢迎。正式来稿须为单面打印稿或手写稿。来稿的书面格式应符合本刊规范。
文中涉及的藏语文专名,首次出现时请随文括注藏文或拉丁字母转写藏文(欢迎直接括注藏文)。本刊采用国内目前通行的藏文拉丁转写系统(k kh g ng/c ch j ny/t th d n/p ph b m/ts tsh dz w/zh z v y/r l sh s/h a/a i u e o/gy≠g·y);拉丁转写一律用小写字母;分字点一律用半角连接符表示。译稿请附原文种复印件。
数字、标点符号、度量衡单位的用法,依照相关国家标准。引用档案和历史文献时,勘正原文错别字,用六角括号〔〕;残缺或漫漶的字,用空心方框□标示;脱漏字,在三角括号〈〉内补注;衍文,用方括号[]括之。
随文照片像素应符合出版要求,至少在1MB以上,附说明文字并标出序号。照片黑白、彩色不限。
不符合学术规范和本刊著录标准的来稿或审读后认为需要修改内容的稿件,退由作者修改。
来稿一经采用,即按规定稿酬,并奉赠当期样刊。不拟刊登的稿件,编辑部将尽快通知作者。请自留底稿,限于人力,恕不退稿,敬请鉴谅。
本刊发表的所有稿件,可供得到本刊授权的国内外文摘刊物或数据库转载、收录、摘编及上传因特网。本刊付给作者的稿酬属一次性给付。凡有不同意者,请在投稿时申明,以便本刊酌情处理,否则视同不持异议。
3.其他注意事项
本刊发表的所有文章,作者文责自负,不代表编辑部意见。文稿中引用他人研究成果时,务请按《著作权法》有关规定指明原作者姓名、题名及来源,并在注释和参考文献中写明,否则由此引发的法律责任由作者自负。
凡拟提交或已经向国内外学术会议提交的论文,如向本刊投稿,务请说明学术会议的名称、主办单位及召开时间,并经主办单位允准。
凡拟以个人名义发表的集体合作项目成果,来稿时务请说明,必要时须出具证明。
惠赐稿件时请申明是否专投。本刊收到来稿,用电邮给作者发出收稿通知单;自收稿之日(退改稿件自收到修订稿之日)起,在100个法定工作日内向作者说明处理意见。逾期未接到通知者,请自行处理;此前若另投,请函告本刊编辑部,否则,因此而引起的不良后果由作者承担法律责任。
本刊有责任对拟采用稿件进行技术性删改。不同意者请投稿时申明,否则视同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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