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投稿动态 » 投稿须知 » 正文
《中国韵文学刊》投稿须知
 
更新日期:2022-10-27   来源:中国韵文学刊   浏览次数:241   在线投稿
 
 

核心提示:一、中国韵文学刊是全国性学术刊物,1987年创刊,由中国韵文学会、湘潭大学主办,由王起、钱仲联、羊春秋、傅璇琮等21位全国著名

 
一、中国韵文学刊是全国性学术刊物,1987年创刊,由中国韵文学会、湘潭大学主办,由王起、钱仲联、羊春秋、傅璇琮等21位全国著名专家学者组成第一届编委会,宗旨是古为今用,促进时代的学术繁荣,弘扬华夏精神文化。本刊以中国韵文为研究对象,涵盖中华古文明中一切以音乐性语言写作的文学作品,主要为诗、词、曲、赋等,竭诚欢迎海内外各界人士赐稿。近年来,本刊被评为:湖南省十佳社科期刊、湖南省品牌社科期刊、“中国学术期刊综合评价数据来源期刊”。
二、《中国韵文学刊》辟有“诗学专题”“词学专题”“曲学专题”“赋学专题” “清词研究”“现代旧体诗词研究”“湖湘诗词与文化”“中国词体诗体起源发生研究”等等栏目。
三、来稿须遵循学术规范,遵守国家有关著作权、文字、标点符号及数字使用的法律和技术规范。
四、文章中凡涉及中央文件、政策法规、领导人讲话、档案文献、数据及引用他人研究成果等,均需注明出处。引文具体要求详见征稿简则。
五、本刊施行专家匿名审稿和编辑部三审制相结合的审稿制度。
六、本刊唯一投稿系统为知网投稿系统,来稿勿寄个人。
七、本刊有权对来稿做文字性、技术性修改,如不同意,请在稿件中声明。
八、来稿一律不退还原稿,编辑部将在三个月内审稿结束。若超过三个月仍未收到审稿结果,可另投他刊。请勿一稿多投,严禁剽窃行为,违者将追究相关责任。
九、本刊未与任何代理投稿公司合作,不以任何形式收取版面费等费用。
十、稿件同意在本刊发表,其数字化复制权、发行权、汇编权及信息网络传播权将归《中国韵文学刊》编辑部。
十一、向本刊投稿者,即视为同意并愿遵守上述约定。
《中国韵文学刊》编辑部
点击在线投稿

 

上一篇: 《中国韵文学刊》投稿须知

下一篇: 《中国韵文学刊》投稿须知

 
相关投稿动态
 
 
 
 
 
 
 
相关评论
 
分类浏览
 
 
展开
 
 
 

京ICP备2022013646号-1

(c)2008-2013 聚期刊 All Rights Reserved

 

免责声明:本站仅限于整理分享学术资源信息及投稿咨询参考;如需直投稿件请联系杂志社;另涉及版权问题,请及时告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