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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新思路处理新时期人民内部新矛盾
日期:2013-09-25 20:35  点击:784

一、经济超前发展与社会建设迟滞产生诸多矛盾和问题 

经济发展与社会矛盾往往相伴而生。因此可以说,发展是一把双刃剑,在带来繁荣的同时也在不断制造着矛盾与问题。

当前我国既处于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又处于社会矛盾凸显期,尤其是社会建设、社会管理领域存在的问题更为突出。不同时段及空间的社会思潮亦扑面而来, 出现了不少当初不曾想到的关涉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民生问题。这表明,经济发展未必使社会矛盾自动化解,相反新矛盾、新问题复杂丛生。诸如失业、老龄化、收入分配、住房、医疗、教育、安全生产、社会治安、环境保护、征地拆迁等时时处处都在考验着我们的智慧和执政能力。

尤为值得关注的是,收入分配不公、贫富差距已经达到了相当危险的程度,这不但成为重大的经济问题,而且已经演变成严重的社会问题。由此引发的一系列社会矛盾和冲突, 已经影响到了社会的和谐稳定。

关涉群众利益的群体性事件与宣泄社会不满情绪的无直接利益群体性事件时有发生。诉求、上访、抗议的形式也发生了改变,“集体散步”、“集体旅游”、“集体购物”、“集体休息”等柔性抗议值得关注。虽然有些上访、抗议的表现形式有所不同,但所造成的负面影响与传统集体上访、罢工没什么两样。

通常情况下,人民群众既是社会建设的主体,当然也应该是社会建设的受惠者。但是在很多时候、很多地方,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常常受到侵犯。表面上,我们的经济大幅增长,带来社会一片繁荣景象。但是,过度追求经济增长而忽视社会建设及环境保护在一些地方已经造成了严重后果,光鲜的经济指标背后却是一片灰暗:生态被毁、资源枯竭、群众怨气积累,权力与资本沆瀣一气,公平正义丧失,公共服务严重不足,最终导致政府的公信力严重下降等等。在这种情况下,必然是矛盾丛生、危机四伏,政府机构也就像坐在火药桶上一样随时都有被摧毁的危险!在这种情况下,当地GDP增长越快,财政收入增加越多,群众利益遭受的损失也就可能越大,老百姓的积怨也就越深,社会危机的爆发可能也来得越早、越猛烈。

二、通过加快建立和完善社会保障体系来保障和改善民生

民生连着民心,民生凝聚民力,民生关系发展。在民生、幸福、稳定已经成为“十二·五”热词的语境里,要把保障和改善民生作为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加快发展各项社会事业,使发展成果更多地惠及全体人民。调整社会资源和机会配置的重点,从原来倾向于经济建设转变为倾向于改善民生。

经过新中国成立60多年特别是改革开放30多年来的建设和发展,我国的经济实力和综合国力显著增强,这为我们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解决社会管理领域存在的问题提供了重要物质保障。我们已经初步具备了支配及分配社会财富的能力,我们的财富蛋糕已经在做得越来越大,眼前最关键的是,我们如何运用智慧把财富蛋糕来合理地加以切分,让社会每个阶层,每个阶层的每位成员尽量的都能按照一定份额加以分享,以此切实避免出现“拉美陷阱”。与此同时,政府应该把越来越多的“真金白银”用于改善关涉人民生活的交通、教育、医疗等领域,越来越多地改善贫困地区、偏远山区老百姓的生活状况。从柴米油盐酱醋茶、衣食住行教保医等各个方面关心群众、造福群众,让群众更多分享发展成果,从而实现富民与强国的统一。

一个社会要想获得健康持续的发展,市场经济与社会保障二者缺一不可。在日益成熟的市场经济条件下,市场所关注的只能是效率,它不会自动解决贫困问题,反而会出现马太效应,社会资源不断向强者聚拢。因此说,GDP增长与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并没有必然的联系,人均GDP增加也并不必然等于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对此,政府在追求经济增长的同时要依靠完善的社会保障制度来消除贫富悬殊现象。通过合理调整收人分配关系,努力提高居民收入在国民收入分配中的比重、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在目前,我们的经济发展水平已经达到了一定的高度,但是我们的社会保障体系却还有诸多不完备之处,致使一些群体(比如以流动人口为主体的弱势群体)或者享受社会财富蛋糕的份额太小,或者还没真正享受到。为此,我们既要毫不动摇地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为改善民生奠定物质基础,又要高度重视和加强社会建设,努力解决经济建设“一手硬”、社会管理“一手软”的问题,着力解决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使社会建设和经济建设相协调。这不仅是老百姓的热切期盼,同时也是扩内需、转方式、促发展的得力之举。

健全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到2012年,以县为单位,全国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平均覆盖率要达到70%以上,2015年要达到全覆盖。除此之外,各级政府从2011年起要对百岁以上老人按每人每月不低于300元标准发放长寿补贴,城乡低保对象中的80岁及以上老人每月增发原保障标准金额的10-20%201171日起,城镇无职业老人的养老保障亦开始实施。随着全民社会保障体系的完善,人们完全有理由期盼,在未来的“十三·五”时期,民生将得到着力保障和改善,一个和谐稳定的社会离我们越来越近。

认真解决流动人口的社会保障问题。在十二五时期快速城镇化的过程中,我们还面临着大批农民工身份转换问题。为此,我们要在全面打破城乡二元户籍制度、基本公共服务制度和土地制度上实现重大突破,使农民工真正融入城市,扎根城市,使之进得来、住得下、能发展;保障农民工公共就业服务,尽快把农民工纳入所在城市就业、失业统计范围,力争五年内实现让农民工成为历史

强化社会保障的收入再分配功能。在建立以社会救助、全民医疗保障和全民养老保险为主体的经济保障体系的同时,进一步完善社会福利服务体系;把更多的财力向民生领域倾斜,每年新增财力主要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1]

继续加快保障房建设及棚户区改造。吃穿问题解决后,住的矛盾必然会凸显出来。在房价日益攀升,普通民众对基本住房越来越遥不可及的情况下,各级政府要多渠道筹集资金,保证土地供应,健全准入退出等管理机制,大规模推进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大力发展小户型、多功能、质量可靠的公共租赁住房,使之成为住房保障体系中的主导产品,让困难群众有安稳的住所,增强他们生活和发展的信心。加强保障房用地监管,抑制并打击投机行为,通过“限购令”严格约束住房需求。多渠道加快住房建设,在符合城市总体规划和坚持节约用地的前提下,可以允许集资建房和合作建房,把政府土地收益的一部分用于解决边缘群体基本住房保障问题等。

进一步完善老年服务。通过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市场化运行的方式加大老年服务的供给总量,这也是确保老年服务可及性的前提和基础;通过制度调整,使结构布局更加合理,做到城乡之间、地域之间以及不同人群之间有一个合理的分布。加强以供养型、护理型养老机构为主的基础性、示范性养老机构建设,为三无、贫困、失能和失智老年人提供良好的养护、康复、托管等服务;重点做好农村空巢、高龄、残疾、特困老年群体的护理和照料,以流动餐车、上门服务等形式解决好上述老年群体的日常生活问题。

三、通过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来实现社会的公平与共享

如果说改革开放之初,民生问题一度表现为主要生活用品短缺的话,那么,进入新世纪、新阶段,由于社会建设明显滞后于经济发展,随着人民生活由温饱发展到小康,民生问题则主要表现在教育、医疗、住房等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的短缺上。对此,十七届五中全会明确提出,“必须逐步完善符合国情、比较完整、覆盖城乡、可持续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提高政府保障能力,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深化财政体制改革,逐步建立公共财政体制

公共服务要面向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需求,一视同仁地增强和完善基本的公共服务,如基础教育、医疗卫生、保障性住房、社会治安、社会救助、社会保险等,促进农民从土地保障、集体保障、子女供养等传统方式向社会保障转变。为此,公共财政要拿出更多的钱来大力发展公共服务,加大对脆弱群体的服务保障。“十二五”规划的重点应该是着重调整财政支出结构,把基本公 共 服 务 均 等 化 支 出 占 GDP的比重 提 高 到50%以上,使之占财政支出的比重明显提高,使改善民生与发展经济同步推进。

提高政府公共服务能力,积极推进公共服务均等化。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重要任务之一就是扩大公共服务的覆盖面,把更多的人财物力投入到基层、投入到农村,并着力向落后地区倾斜、向弱势群体倾斜,使之在城乡之间、地区之间、行业之间大体均衡。改变城乡二元经济和社会结构,把城镇基本公共服务延伸到流动人口身上,让农村居民和城市居民一样享有均等的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让城乡居民共享发展成果,让公共财政的阳光照耀每个角落继续推进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和服务体系建设,充分尊重残疾人的生命价值和尊严,为他们创造平等参与社会生活的环境,使他们更好地融入社会,以利于实现其人生价值。

不断完善政府公共服务职能,努力构建与经济社会和人的全面发展相适应的公共服务体制。坚持以人为本,把满足人的需求和促进人的全面进步作为发展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为人民提供更良好的优质教育,提高人民医疗保健和卫生水平,增进人民福利,千方百计提升老百姓“幸福指数”。努力提高科技对社会事业发展的贡献率,加大与人民群众生活息息相关的高新科技的发展与运用,让人民群众切身感受到科技进步给他们带来的实实在在的好处。

抓紧调整公立医院结构布局。重点加强新区、郊区、产业集聚区和儿科、妇科、传染病科、老年护理、康复等薄弱领域的建设。鼓励发展中医药事业。坚决控制医疗成本、减低患者负担。通过实施“十二五”卫生发展规划,使全省农村卫生基础设施条件和服务功能从整体上明显改善,即业务用房满足需要,设备配置齐全,人员配置合理,服务能力明显提高。初步实现“小病不出村、大病不出乡、危急重症不出市”的目标,基本实现人人享有初级卫生保健和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的目标。以家庭为单位,社区居民健康档案建档率达到85%以上。[2]

鼓励社会资本进入公共服务领域

当前,社会事业和公共服务还不能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多样化的需求,原因之一是公共服务领域政府包揽过多,办了许多应当交给市场和社会办的事。对于基本的社会事业和公共服务,政府要义不容辞地承担起来,但对于非基本的,要通过优惠政策、资金补贴等形式鼓励社会资本进入。这不仅可以为社会资本开辟更大的投资空间,利用社会资本加快社会事业发展,同时也有利于政府集中力量办好该办的事情,政府也要切实履行好相关的监管责任。

在医疗卫生领域,社会资本尤应发挥重要作用。民营医疗机构不仅机制灵活、务实、成本低、资金充足,而且机构管理高效便捷,这是公立医院无法相比的。我们可以通过大力发展民营医疗机构,形成投资主体多元化、投资方式多样化的办医体制,打破公立医院一统天下的局面。这样有利于发挥鲶鱼效应,增强各类医疗机构的竞争意识,激活医疗市场,也是解决看病难、看病贵问题的重要手段之一。不过,相关部门必须在政策上给民营医院一定的优惠,卫生行政部门对那些具备一定条件的民办机构同样授予定点资格,并在医保定点、科研立项、职称评定、服务准入、监督管理等方面,和公立医院一视同仁。这样,人民群众也就有了更多的机会来进行选择,在充分竞争的环境中,这些医疗机构会自觉提高服务水平和质量。

积极引导社会资本进入农村服务业。农村服务业是农村工业化进程的保障,它能优化农村资源配置,从金融保险、仓储物流、电信、旅游、科研、培训等各方面为农业产业化创造基础条件,为农村工业化提供配套服务,为农村建立社会化的服务体系。农村服务业的发展有利于推进农村城镇化建设,实现劳动力、土地、资金等生产要素的优化配置,促使城乡生产力要素流动趋于合理,逐步缓解城乡二元结构矛盾,使城乡融为一体。

进一步丰富农村居民的精神文化生活

“文化下乡”活动已经推行多少年了,但效果仍不理想,农村居民的精神文化生活贫瘠的状况还远远没有得到改善。“出门一把锁,进屋一盏灯”仍然是不少村民的日常生活写照。众所周知,在意识形态领域,积极的先进的思想不去占领,落后的腐朽的成分必然趁虚而入。近年不少民间宗教势力、邪恶势力、宗派势力、迷信活动等十分猖獗应该与此有关。为此,政府要积极引导农民进行农村文化创新,支持各民间组织成为新文化运动的主体,鼓励探索具有民族地域特色的文化新形式。

            四、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是化解社会矛盾的着力点

群众利益无小事,百姓诉求大如天。完善群众基本利益保障机制,解决好民生问题,是社会管理源头治理的根本。社会管理,说到底是对人的管理和服务,涉及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必须始终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切实贯彻党的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不断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3]

转变工作方式,着力解决信访难题

事实上,绝大多数民众的诉求十分朴素,且很容易得到满足。他们也深知上访的艰难和成本预期。当前之所以仍有大量的上访事件发生,无非说明两个问题:一是基层的民生问题仍未得到较好的解决;二是我们的诉求渠道还不够畅通,诉求机制、利益维护机制还不够完善。一旦利益诉求不能得到满足时,便有可能演变成群体性事件,使矛盾对抗转型升级。因此为了避免类似“6.28瓮安事件”的再度发生,我们的领导干部要经常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及时了解经济社会发展中事关全局的突出问题,了解本地区本部门工作中需要解决的重点问题,了解广大人民群众最关心的热点问题,体察民生民愿,真正做到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

信访难点实际上都是民生热点,解决好民生热点问题,切实维护好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是当前最大的群众工作。从当前开始到未来一个较长时期内,社会问题的重点、热点、难点将主要集中在农村土地征用、城镇房屋拆迁、生态环境保护、涉法涉诉、基层政权建设、社会保障等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方方面面。这就要求我们要把解决群众合理诉求作为信访工作的第一任务,真心诚意办实事,尽心竭力解难题。要注重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多做顺民意、解民忧、得民心的实事,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避免雷人雷语伤害群众。让做好信访工作的过程,变成为群众排忧解难、疏导群众情绪、化解社会矛盾的过程,成为密切党和政府与人民群众联系、巩固党的执政基础、促进社会和谐发展的过程。

认真解决以征地拆迁为重点的社会矛盾

未来一个较长时期内,我国的城镇化进程必然处于快速上升状态,这一进程中相当多的经济矛盾、社会冲突都与征地拆迁直接相关。

十二五时期,要改革现行征地制度,严禁先用后征,坚决纠正片面追求经济增长速度、不顾群众利益圈地占地、盲目开发、污染环境、制造矛盾的行为;坚决纠正在开发建设中偏重政府利益、开发商利益而忽视群众利益的行为,力争做到凡是得不到绝大多数群众理解和支持的举措坚决不施行;建立多方参与及第三方评估的公正裁决机制,避免政府唱独角戏,避免其他强势力量的操控和对弱势利益的侵害;政府征地应严格限定在公共利益方面,以商业利益为主的经营性土地征用,应建立农民与开发商直接协商谈判机制,保障农民、市民在土地征用上的宪法权力。

对于地方政府的土地财政问题,十二五时期要结合财政体制改革和中央地方事权划分,取消地方政府征地权力,强化地方政府管理土地的职能;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严查伤农害农的违纪违法案件,确保中央强农惠农政策落到实处。征地中拆迁农民房屋要给予合理补偿,并采取多种安置方式,妥善解决好农户生产生活用房问题,同时确保征地补偿费用及时足额支付到位。对征地拆迁中发生的突发事件,及时分析原因,采取措施妥善解决,防止简单粗暴压制群众。

广泛建立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

要求重大工程项目建设和重大政策制定之前,必须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新工程项目未经社会风险评估不得擅自开工,评估出的严重隐患未得到妥善化解不得开工,有明显不稳定风险的政策不出台、绝大多数群众不支持的项目不立项,劳民伤财的事情坚决不干,并将其纳入平安建设目标考评体系,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社会矛盾,努力实现征地拆迁一片、安定和谐一片。在这方面,河南的做法值得借鉴。2007年以来,河南全省各地评估重大决策事项2 600多件,其中400多件因没有通过评估被否决或推迟,使影响社会稳定的不和谐因素明显减少,从源头上减少了可能出现的矛盾和问题。与此同时,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能力不断提高。

比较典型的例子,漯河市在开发拆迁沙澧河沿岸房屋工程中,长达30多公里的沿河两岸涉及5 699户居民、27 000余人、房屋面积136万平方米的拆迁量,在短短两个月的时间内顺利拆迁完成,没有发生一起上访事件,赢得国内外专家、拆迁户和广大居民的一致好评。其成功经验,就是事前严格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并根据评估意见采取切实有效的稳定措施,最终实现了“和谐拆迁”。

五、通过工作创新千方百计化解社会矛盾

时代在发展,社会在进步。过去依靠一个通知、一纸文件就能解决问题的时代已经成为历史。这要求我们必须更新理念、转变思路,制定出符合国情、省情、市情,具有地方特色的化解社会矛盾的好办法。

依靠群众解决人民内部矛盾是加强与创新社会管理的主要途径

通过分析可以发现,我国当前的社会矛盾主要还是因为群众利益诉求不能及时得到满足,或者部分干部工作方法简单粗糙而引起的人民内部矛盾,而牵涉到政治及意识形态方面的敌我矛盾并不多。因此,这些问题完全可以通过调解、协商、教育、疏导的办法,采取经济、司法等很多手段加以解决的。对此,依靠人民群众的力量解决人民内部矛盾,是从源头上减少矛盾、维护社会稳定的有效举措。

在化解民间纠纷矛盾方面,河南省长葛市的“社会法庭”做法就产生了很好的社会效果。20095月以来,长葛市人民法院积极探索社会法庭实践活动,相信群众能够运用智慧化解自己的矛盾。社会法庭依据乡规民约、风俗习惯、伦理道德、人情大义等基层群众熟知的社会规范调处纠纷、化解矛盾,用道德的理念解决了法律不能解决又不好解决的问题,用法律的尺度规范了仅靠道德不好规范的不良行为,用介于法律和道德之间的土办法化解了一大批缠访闹访事件,社会效果极为良好。如今,社会法庭工作已经纳入到长葛市十二五发展规划中。

义马市为了让群众话有地方说、事有地方办、气有地方出,于是将传统群众工作与专业社会工作有机衔接,成立了群众工作局,一改过去部分职能部门“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的不良局面,群众工作组织也由过去的消防队变为当今的“减压阀”、“稳压器”,从而实现了从被动保稳定到主动创稳定的转变。

此外,还有信阳市推行的“四家工作法”:把来访群众当家人、把群众来信当家书、把群众反映的问题当家事、把群众工作当家业,拉近了与群众的距离,密切了党群干群关系。

    通过引进专业社会工作化解社会矛盾

社会工作人才是公共服务的专业提供者、社会矛盾的有效化解者、社会政策的直接执行者、社会管理创新的有力推动者、社会公平的积极维护者,是解决社会问题的“医师”,是社会建设的“工程师”,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资源和宝贵财富,在落实社会政策、了解群众需求、改进社会服务、协调利益关系、化解社会矛盾、增进社会和谐、推动社会进步等方面都具有无可替代的作用。

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要坚持“宜疏不宜堵、宜散不宜聚、宜解不宜结、宜顺不宜逆”的原则。专业社会工作正是通过疏导社会心理、弥合社会裂痕,来进一步增强弱势群体的社会归属感、社会公正感、社会融合度。通过开展社会心理调节疏导工作,建立心理危机干预预警机制来消减社会冲突。

当前要利用高等院校大量的社会学、社会工作、社会保障等相关专业的学科优势,积极培养专业人才,抓紧开发福利机构中的社工岗位,鼓励和吸引专业社会工作者和社工专业的高校毕业生到社会福利机构工作,为他们创造良好的工作和发展环境,提升福利机构专业化服务管理水平,认真解决基层相关部门“无人办事、无力办事、无钱办事”问题。

总之,发展是硬道理,稳定是硬任务。只有做到硬道理硬任务两手一起抓,第一要务第一责任才能并行不悖,发展与稳定才能形成相互促进的良性循环。只有切实把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理念融入到各项工作中,使人民群众在政治上受尊重、权益上有保障、经济上得实惠,切实把群众诉求解决好、把群众利益维护好、把群众情绪疏导好、把群众意愿反映好,和谐稳定的大好局面才能持续下去。



[1] 2010收入分配待攻坚 公共财政应优先投向民生,《人民日报》20091231

[2] 卫生部关于2011年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工作安排的详解,卫生部网站,201139

[3] 参见胡锦涛2010219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社会管理及其创新专题研讨班开班式上的重要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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