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自然保护区建设不断提速。截至2015年底,广西共建立各类自然保护区78处[2],自然保护区总面积达1352637公顷,占全区国土面积的5.68%,其中国家级自然保护区22处,自治区级47处,设区市级3处,县级6处。通过印发实施《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地方级自然保护区调整管理规定的通知》、创建自然保护区、自然保护区界线划定和功能区调整、开展自然保护区管理评估以及开展自然保护区建设项目等加强自然保护区建设工作措施,广西不断规范自然保护区管理秩序,进一步促进自然保护区的执法检查工作制度化,促进自然保护区规范化管理。
(二)生态保护红线划定工作稳步推进。通过成立广西生态保护红线划定工作协调组和总技术组,积极稳步推进广西生态保护红线划定工作。在桂林市资源县和河池市凤山县等地市开展生态红线划定试点工作的基础上,扩大在贺州市开展生态保护红线划定试点工作。启动编制《广西生态保护红线管理办法(试行)》,确保生态保护红线划定工作科学合理。
(三)生物多样性保护国际合作有新突破。广西正积极开展生物多样性国际合作,签署了《生物多样性保护合作谅解备忘录》,落实大湄公河次区域第四次环境部长会议成果,探索共建绿色丝绸之路,组织实施“大湄公河次区域生物多样性保护项目”,实施亚洲开发银行资助的大湄公河次区域核心环境项目生物多样性廊道规划建设(CEP-BCI)二期项目。完成全球环境基金中国生物多样性伙伴关系和行动框架项目“机构加强与能力建设优先项目”终期评估工作。
(四)大力推动绿色产业转型升级。广西大力发展生态经济、绿色产业,2015年,全区林业产业年产值突破4300亿元,年均增长27.5%;广西目前人工林面积、速丰林面积、木材年产量、林化产品稳居全国第一位,人造板产量约占全国人造板产量的1/9,造纸与木材加工业成为全区第九个千亿元产业,森林旅游业成为新的增长点;林下经济产值达714亿元,带动1400多万林农发展林下经济,实现人均增收1700多元。全区节能环保产业总产值达到800亿元,年增速达到 18%,高于全区工业经济同期增长速度4.5百分点。
(五)宜居的人居环境不断改善。目前,全区上下全力推进“绿满八桂”造林绿化活动,完成通道绿化6158公里、城镇绿化5447万平方米、村屯绿化4467个。大力实施“美丽广西·生态乡村”村屯绿化专项活动,完成自治区级绿化示范村屯5000个、面上一般村屯绿化5.58万个。创建国家森林城市5个、全国绿化模范单位16个、全国生态文化村18个;建成农村户用沼气池405.6万户,沼气入户率达50.45%。大力实施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带动涉农资金投入267亿元。积极推进生态文明示范区试点示范建设,创建国家级生态乡镇22个、自治区级生态乡镇71个、自治区级生态村810个,创建“国家生态旅游示范区”2处,玉林市、富川县成功获批国家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
(六)生态建设保障体系基本形成。自治区相关部门先后印发实施了《广西壮族自治区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十三五”规划》、《化解产能严重过剩矛盾实施方案》、《广西绿色制造体系建设工作实施方案》,制定出台了《广西壮族自治区淘汰落后产能财政奖励资金管理办法》,确保了污染减排落实到位,此外广西还不断垃圾、污水处理处置等收费制度改革,建立健全生态补偿机制,不断探索环境污染的第三方治理机制,引入社会资本共同参与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另外,自治区环保厅还与设区市人民政府签订环保目标责任状,层层落实责任,层层传导压力,将环保生态工作纳入目标责任考核内容,形成自上而下的生态环保目标考核体系。
推动生态广西建设具体的举措和成效
日期:2019-12-16 16:04 点击:18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