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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业经济问题》投稿须知
日期:2016-06-22 10:46  点击:661
请作者在投稿前仔细阅读本《投稿须知》、《征稿简则》和《稿件表达格式规范》。一旦投稿,即被自动认为作者已经全部阅读、理解和接受本《投稿须知》、《征稿简则》和《稿件表达格式规范》的内容和要求。
1 投稿过程
1.1 在线投稿
不接受信函或电子邮件投稿。请登录本刊网站进行在线投稿,进入作者投稿系统按要求操作即可。本刊实行双盲审稿制,在投稿上传文稿正文时,均需上传隐去作者相关信息(包括中英文姓名、工作单位,以及脚注中的作者简介、通讯作者、基金项目等)的稿件。
1.2 签订合同
作者在线投稿时,先从首页“出版合同”下载论文出版合同(作者投稿承诺书),填好并签字,上传平台系统,自愿将拥有的对该论文的版权转让给本刊(著作权仍归作者所有),不再另投他刊。来稿一经接受刊登,专有使用权即归本刊所有,未经本刊编辑部同意,该论文的任何部分不得转载他处。
1.3 收稿时间
收稿时间以收到“收稿通知”(稿件通过抄袭检测后发出的)邮件为准。
2 稿件处理
2.1 接收稿件
符合本刊最基本要求的来稿,编辑部予以接收,并按程序送审;来稿如不符合要求,编辑部将先退请作者修改,合格后再送同行专家评审,最后由本刊编委会决定是否刊发。
2.2 审稿期限
稿件的评审期(编辑初审、专家评审、编委复审、主编终审)为4个月,自收到收稿通知之日起满4个月,未接到稿件处理通知者,系仍在审阅中,作者如欲投他刊,请与本刊联系,切勿一稿两投。满6个月未接到任何稿件处理通知的,作者可另投他刊。以上期限不包括学校的寒暑假放假时间,碰到了,应顺延。
2.3 删减加工
依照《著作权法》有关规定,本刊编辑部对来稿有权进行必要的技术性和文字性修改、删节等,如有不同意本刊对来稿进行编辑、加工、修改、删节的,请在来稿时声明。
2.4 补充修改
作者必须按照编辑提供的意见进行补充修改,并把修改稿添加到系统中。请注意:只有接到编辑部的相关通知之后,方可修改上传;而且每次收到邮件,只能点击上传一次,然后就失效,请慎重点击“提交”。
2.4 修改期限
自编辑部发出修改通知之日起2周内修回,逾1个月不上传修改稿视为违约。
3 收费与稿酬
3.1 审稿费
来稿无论录用与否,均需在投稿时支付审稿费。审稿费标准:每篇稿件800元/审次,重审再收取重审费400元/人审次。在缴纳版面费时一起交。
3.2 版面费
对拟刊用的稿件,作者须按规定的标准缴纳版面费。版面费可由作者单位从课题基金、科研费或其他费用中支付。版面费标准为:
第1~5版,400元/版;
第6版,600元/版;第7版,700元/版;第8版,800元/版;第9版,900元/版;第10版,1000元/版;以此类推。
例如:文章共9版,版面费=(5×400)+600+700+800+900=5000元。
3.3 稿酬
期刊出版后按篇向第一作者支付稿酬(含印刷版、光盘版、网络版的稿酬),赠送当期样刊2册(其余作者1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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