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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用菌学报》出版伦理声明
日期:2022-09-26 09:28  点击:139
 《食用菌学报》秉持高标准出版伦理道德理念,致力于维护并遵守学术出版领域的道德行为准则。参照国际出版伦理委员会(Committee on Publication Ethics,COPE)制定的指导方针,学术论文出版的各方参与者,包括作者、评审专家、编辑以及出版方,应共同遵守以下道德行为规范:

作者职责
1)确保投稿内容的原创性,主要内容和要素从未正式发表,且未同时投稿至其他期刊。
2)无抄袭(包括自我抄袭),引用已发表文章的观点需注明参考文献。
3)研究数据应真实可靠,不得伪造或篡改原始数据(包括图片)。
4)署名作者应为论文的实质性贡献者;通信作者需取得所有作者的授权与同意,无署名纠纷或利益冲突方可投稿。
5)论文中应写明研究资助信息,并对论文发表给予支持或帮助的人或单位在致谢中说明。

评审专家职责
1)评审专家应坚持公平、公正、保密、及时的原则对稿件进行评价并给出负责任的评审意见,为编辑部决策提供参考;对文章存在的问题提出明确的修改意见,以帮助作者提高论文质量。
2)审阅中如发现观点错误、伪造数据、抄袭剽窃等问题,应及时反馈编辑部,不可直接联系作者。
3)客观评价所审稿件,不得对作者的科研机构、地域、资历、民族等产生偏见或歧视。
4)评审专家与作者存在利益冲突或共惠时,应及时向编辑部说明,回避审稿。
5)评审专家应在约定期限内返回评审意见,如不能按时返回评审意见,应及时告知编辑部。评审专家可推荐审稿人,但不得擅自委托自己的学生、同事等代审。
6)评审专家不得泄露或使用审阅稿件的数据、观点和结论。

编辑职责
1) 编辑应公平、公正、及时地处理每一篇稿件,确保及时将通过初审的稿件安排专家评审,并基于该论文的科学性、创新性、实用性以及是否符合期刊的宗旨和范围做出接受或拒稿决定。
2)编辑应遵守保密原则,对作者和审稿人信息严格保密。
3)编辑在选取评审专家时,应核实确认审稿人身份,根据专家的研究领域和专长、与作者是否存在利益冲突或共惠等情况进行选择;尽量避免选择与作者为同一单位的评审专家,不选择署名作者作为评审专家。
4)编辑应及时向作者反馈评审意见;支持学术讨论,协调作者与评审专家之间的学术交流;尊重作者的观点、行文风格,对论文所做的涉及学术观点等关键性修改都应征得作者的同意。
5)编辑有责任杜绝虚假、抄袭、一稿多投等学术不端行为,一经发现,撤销已出版论文并发表声明。
6)杜绝一切有损于学术道德的商业需要和利益交换。

出版方职责
本刊只刊登原创论文,若发现已经录用的稿件存在学术不端行为,将作退稿处理并通告作者单位和相关期刊;若发现已经发表的论文存在学术不端行为,将作撤稿处理,并刊登撤稿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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