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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药特色技术传承人才培训项目的特点
日期:2022-05-26 16:06  点击:164
 1.项目设立的目的及培养对象的遴选
2014年,为贯彻落实《医药卫生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2011—2020年)》和《中医药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促进中医中药协同发展,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决定统一组织开展中药特色技术传承人才培训项目,培养一批热爱中医药事业、理论功底扎实、实践经验丰富、技能精湛的中药特色技术传承人才。
项目对培养对象的遴选条件严格,培养对象的选拔经过省级中医药管理部门对申请人资格进行审核后,采取考试的方式进行选拔,考试由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人事教育司统一组织命题,省级中医药管理部门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进行择优录取,最终经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审核、确定中药特色技术传承人才培训项目培养对象名单,予以公布。
迄今为止,该项目遴选了2014级、2015级、2018级、2019级4批培养对象,涵盖全国30个省份(直辖市),共计1228人。
2.项目的培训方式及考核方式
为了中药特色技术传承人才的培养,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在全国各地建立了28个区域分布合理、优势特色明显的培训基地。
该项目培训方式新颖,采取游学轮转观摩与自主学习实践相结合的方式。(1)游学轮转观摩。培养对象自主选择培训内容,每年度到5个以上培训单位学习,较系统地掌握各地区中药特色技术,并重点考察当地的GAP基地、中药生产企业(含饮片厂)、中药材交易市场和中医医疗机构中药房等部门,了解中药生产、流通、使用的实际情况,拓宽视野,拓展思路。(2)自主学习实践。培养对象根据自身的专业特点,研读相关中药典籍,努力提高中药理论水平。同时,自愿选择老中药专家跟师学习,并把培训单位优势特色技术运用于本单位的实践工作,提高中药特色技术实践能力和水平。
该项目考核分为平时考核、轮转考核、年度考核和结业考核。
(1)平时考核。由培养对象所在单位负责。内容主要包括培养对象所学特色优势技术的运用情况、学习态度等。(2)轮转考核。由各培训单位组织实施。主要考核培养对象在培训单位的学习情况、理论及实践技能课程掌握情况、提交的学习报告等。(3)年度考核。由各省级中医药管理部门组织实施。组织培养对象举行专题报告会,专题汇报游学轮训期间所学到的中药优势特色技术。年度考核合格后方能进入下一年度的学习,年度考核不合格者予以淘汰。(4)结业考核。由省级中医药管理部门根据平时考核、轮转考核、年度考核及结业论文评阅成绩等,进行结业考核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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