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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村振兴视域下的西藏农牧区宗教治理
日期:2022-06-09 15:54  点击:206
 任何一种宗教都具有独特的属性,在其发展治理过程中这些属性会对社会层面的政治、经济、文化,个体精神世界产生影响与作用,这体现出了宗教有其独特的目的性和工具性价值。不可否认,在特定的历史背景下宗教的工具属性会产生积极的社会作用,如作为社区粘合剂的宗教,有利于社会群体团结和谐;作为道德价值观的宗教,有利于群体遵循一定的道德规范。然而,就宗教的本质而言,“宗教是这样一种存在,它借助非现实的力量或者用非现实的方式去解决现实的问题”,因此,当宗教脱离一定的社会情景之后,其社会负面影响就会凸显出来。如,宗教文化中的迷信、愚昧等成分就会显得更为突出,需要特别警惕的是在一些具体的情景中,宗教的工具属性会被极端化,导致社会政治动荡等严重的社会问题。因此,西藏农牧区宗教治理的优劣,关系着农牧区乡村文明建设,乡村秩序和谐,决定着农牧区乡村振兴战略的有效实施。2016年全国宗教工作会议上,习近平同志强调:“新形势下,我们要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宗教理论,全面贯彻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分析我国宗教工作形势,研究我国宗教工作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全面提高宗教工作水平,更好组织和凝聚广大信教群众同全国人民一道,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奋斗”!可见,治理乡村宗教问题,尤其是宗教氛围较为浓厚的西藏广大农牧区,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内在要求和基本前提。
(一)农牧区宗教治理是基层治理的基本前提
对西藏的广大农牧区而言,宗教问题治理不仅涉及了乡村振兴战略的有效实施,更关系着西藏治理能力与治理体系的现代化水平。在新时期背景下,做好农牧区乡村宗教治理是农牧区社会治理的迫切要求。从宗教的社会功能来看,散布在农牧区的一些宗教活动在满足信教群众的心理需求、情感慰藉、道德规范等方面具有一定的积极作用,但不可否认的是,由于社会经济发育水平较低,宗教依然在农牧区扮演着重要的社会公共服务机构的角色,其对农牧区基层组织的作用和权威具有一定的冲击。因此,西藏农牧区基层政府要按照经济发展、政治生态现状,并结合特定的地理环境进行综合治理,促进农牧区宗教信仰与乡村振兴融合发展,符合西藏治理的需要。总之,新时期西藏农牧区宗教工作是西藏社会治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农牧区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核心内容。依法维护好正常的合法的宗教活动,消除宗教对发展的负面影响,促进农牧区社会主义思想政治教育,促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农牧区的传播,确保农牧区治理根基稳固。
(二)农牧区宗教治理是乡村文明的根本保障
乡风文明是保障乡村振兴战略有效实施推进的基础。但由于物质基础薄弱、教育资源匮乏,尤其是先进文化并未占领农牧区文化阵地,农牧区乡村文明建设面临着较大的困难。对于广大农牧区而言,有效治理宗教问题,引导农牧民科学信仰宗教,可以在一定程度上缓冲物资、教育方面带来的压力,有利于农牧区乡村文明建设。要充分发挥宗教信仰追求和谐,参与公益的积极作用,坚决抵制宗教在农牧区充当社会公共服务机构的角色,更要防范正常宗教信仰迈向宗教极端主义的倾向。要使宗教信仰活动与乡村文明建设在本质上达成一致,坚决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指导引领农牧区宗教信仰活动,使农牧民成为营造乡村文明,实现乡村振兴的重要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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