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企业披露的主动性不高,缺少对健康中国的认识
从主观层面看,企业经营的最终目标是实现利益的最大化,因此,在具体的发展过程中很有可能为了追求利益,而忽视了对环境保护,导致环境污染等负外部性影响,破坏了自然环境,这也影响人们的身体健康和健康的经济发展,更是违背了健康中国理念。在客观层面,政府与民众都是环境信息的使用者,都感受到了环保问题刻不容缓, 但真正落实到行动上时, 政府各部门、机构对于重污染企业环境会计信息的监管力度明显不够, 而企业与民众又缺乏了解如何缓解环境压力、如何履行环境责任的动力了。基于以上两点因素,企业会有选择性地对环境信息进行披露,可能会隐瞒对自身发展不利的信息,或因缺乏主动性而不进行披露。
2 信息披露方式不规范,缺乏统一的体系
我国的上市公司虽然进行了环境信息披露,但是方式载体不一,比如在本公司的年报、社会责任报告、或财务报表附注中都有可能体现,然而,较少有企业会单独设置环境报告,全凭企业自身的意愿。这具有很大的随机性与主观性,对不同行业,不同企业及政府民众等其他使用者对环境信息的评估和使用造成了困难。因此,披露方式的不规范使整个行业的环境会计信息披露质量缺乏相关性和可比性,利益相关者无法对不同公司的环境会计信息进行科学高效的对比,影响了第三方的独立审计,也就无法得到质量高,可用性强的信息。
3 信息披露缺少认证与监管,可靠性不足
在上述表3中,我国企业的环境信息披露很少得到国际环境监督管理的认证,环境会计信息披露理应会受到政府环保部门,财政部门,监管部门等其他机关和社会上的注册会计师审计因素的协调,沟通,监管。但是在实际中,企业并不重视环境信息披露,对于其他类型的信息披露国家都有对应的法律法规进行规范如:《企业财务报告条例》《公开发行股票公司信息披露实施细则》《会计法》等,可是关于环境会计信息披露却直到现在还没有一部完善的成文法或是条例出台。这极大地降低了信息的可靠度,无法成为社会各界参照的基础,会给国家实施健康中国战略造成一定的阻碍。
我国上市公司环境信息披露存在的问题
日期:2022-08-26 16:00 点击:1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