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传统的夷夏观念始于先秦,后代关于民族意识的诸多理论和观点,多来源于对这一时期夷夏观的基本认识和理解,可以说,由先秦而来的夷夏观念对中国古代社会的意识形态起了重要作用。作为夷夏观念的肇始者之一,《诗经》中的夷夏关系多表现为对抗的形式,由此而来的夷夏观念以“地缘别”“美丑别”“人禽别”三种区分意识构成的“夷夏之辨”为主基调。
(一)地理区位之中心——四方别
中心——四方的地理差别是《诗经》中“夷夏之辨”的第一个表现。中国所处的地理单元是相对封闭的,东方、南方为海洋所包围,西部有高山、沙漠所阻隔,《禹贡》中“东渐于海,西被于流沙,朔南暨声教,迄于四海”的描述可以证实至少在距今几千年的先秦时期,中国整体的地理格局如此。于是,基于当时大致的地理轮廓和不发达的科技条件,古代人即获得了独特的有关天下界限的认知,在他们认定的有限的地理空间中,华夏族所居处的磅礴冲积平原地域恰好夹杂在山川海洋之中,其在地理上的中央位置观念由此源来。夏朝之前,无文献可证,但可以想象的是,在众多部落林立的局面之下,一个个孤立的地方组成了整体的天下格局,即便是比较强势的“华夏集权”,想要维护的也是本族的利益,所居之地并未给他们带来中心观念的延伸。在黄组卜辞中,开始可以找到中心的意识的线索,“己巳,王卜贞:今岁商受(丰收)年?王占曰:“吉。东土受年?南土受年?吉。西土受年?吉。北土受年?吉。”这种现象也并非特例,历组卜辞也有“商?东方?北方?西方?南方?”的记录。以上两组甲骨卜辞反映出两层信息:一是商与四方的同时出现的语义氛围;二是先言及商,再言及四方的逻辑顺序。也就是说,朴素的中心意识已然在商朝萌生。在此之后,周人为政权的合法性作辩护,以夏之“后裔”自居,克商之后意识到巩固新兴统治需要寻找“受命有大天”以外的更多证据,于是在大地之中建都成为了周初的头等政治大事。《周礼》的“以土圭之法测土深,正日景,以求地中”以及“惟王建国,辨正方位”两则文字证明了周公严格测量“地中”建立国都的实践,富有天下之鼎象征的何尊留下的铭文“余其宅兹中国,自之乂民”更是以“中国”二字有力地佐证了周人的“中心”观,自此,“绝对中心”的意识已然完全成型。
《诗经》中的“夷夏之辨”及表现形式
日期:2022-09-02 17:09 点击:1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