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炼油技术与工程》优质论文优先发表原则
尊敬的作者:
《炼油技术与工程》自1971年创刊以来,一直坚守学术准则,在保证学术公平的前提下,严格按照作者投稿时间决定发表顺序。同时为吸引高质量、高水平的优质论文,我们也一直遵循着优质论文优先发表原则,为优质论文提供绿色通道,这些原则是我们多年办刊积累的信誉,也是《炼油技术与工程》保持较高学术影响力的基石,希望我们共同遵守。
本刊优质论文优先发表原则如下。
1. 两院院士论文优先发表,录用后最快可在1个月内发表。
2. 《炼油技术与工程》指导委员会成员为第一作者的论文,录用后最快可在2个月内发表。
3. 《炼油技术与工程》编委会成员为第一作者的论文,录用后最快可在3个月内发表。
4. 近2年入围《炼油技术与工程》高影响力作者名单的第一作者再次以第一作者投稿,录用后一般在3~4个月内发表。
5. 基金项目论文优先处理,根据基金项目级别录用后一般在3~4个月内发表。
6. 编辑部约稿论文优先处理,根据来稿质量一般在3~4个月内发表。
7. 获业内专家推荐的论文:
7.1 两院院士推荐的论文,录用后最快可在2个月内发表。
7.2 《炼油技术与工程》指导委员会成员推荐的论文,录用后最快可在3个月内发表。
7.3 《炼油技术与工程》编委会成员推荐的论文,录用后最快可在4个月内发表。
7.4 其他业内专家推荐的论文,按同等优先原则,优先发表。
7.5 本刊主办单位产出的论文,单独排队,但每期主办单位论文不超过总篇幅的1/4。
8. 特别提醒:科技论文发表是非常严肃的学术标记行为,一旦发表全球公开,请对自己的学术声誉高度负责,严格杜绝一稿多投、抄袭、过度引用、捉刀代笔、无贡献挂名等学术不端行为。
以上原则是本刊多年执行的一贯准则,是历代办刊人的共识,为了保证办刊质量和影响力,我们会坚守如一,敬请理解。
愿我们共同努力,将《炼油技术与工程》越办越好。
《炼油技术与工程》优质论文优先发表原则
日期:2023-04-14 08:55 点击:11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