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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信用:生态文明的基石
日期:2018-04-26 14:58  点击:578
四、构建生态信用的建议
1、提升“生态信用”理念的认知程度
政府应充分认识“生态信用”的伦理价值和经济价值。“生态信用”代表了一种新的经济增长模式,是人类实现可持续发展必须选择的实践。生态信用不仅能促进生态资源环境的有效保护和合理利用,而且还能够促进整个国民经济合理地发展;在生态金融中的资金流通中起到一种催化剂和媒介促进因素作用,有效促进生态补偿,引导环保产业信贷资源配置,实现生态文明。所以,政策主体应重视“生态信用”的构建,树立“生态信用”的理念,加强宣传教育,在社会上营造“生态信用”的氛围,也应将“生态信用”纳入生态资源考核体系,通过外在激励,将“生态信用”转换为具体政策行为。
2、加强“生态信用”管理
首先,要制定生态信用管理的各项工作细则。在国家制定各项产业政策的过程中,要优先明确生态信用对象及工作要求,规划工作方向和目标。其次,要出台生态信用工作实施细则。全国各级机构,要兼顾长远利益和全局利益。管理者要克服急功近利的思想,不能只顾经济发展,必须大力弘扬生态信用理念。发展生态信用业务,不支持高污染、高排放企业的信贷、保险等。切实抓好与生态信用相协调的各项政策,如:绿色信贷、绿色证券、绿色保险等[5]。
3、建立执行机制和考量制度
建立生态信用考评机制,确保生态信用制度的贯彻于执行。考评工作应坚持一些基本原则。如:公开原则,保证整个评选过程在“阳光”下进行。其次,公正原则,要广泛邀请社会各界积极参与进来,包括社会舆论的在建立生态信用机制的全程监督。最后,公平原则,要给所有参评单位拥有一个同等机会的环境。为了保障生态信用顺利实施和执行,必须建立一套较为完善的沟通机制和实践管理体制。确立以合理性、规划性和科学性等为原则的指导和评价体系。
4、加强国际交流合作
以加强国际交流合作为基础,更好地促进国内企业履行环境保护责任,更有利地开发生态信用产品和服务,在各个方面逐步与国际接轨。在构建生态信用体系上,我国研究较晚,与国际发达国家存在巨大的差距,为了借鉴国外各种促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成功经验和做法引入国内,需要加强在生态信用领域的国际交流与合作,这是很有必要的[6]。
五、结论及展望
通过对生态信用和生态文明关系的确定,并结合生态信用发展的客观存在及其出现的意义,指出在生态文明建设中生态信用存在的必要性,从而提出了指导我国生态信用构建工作的一些建议。下一步研究需要细化的工作还有很多,如生态信用评价机构与环境保护机构的有效交流合作、生态信用产品创新机制等方面的研究。为此,需要社会同行予以重点关注和研究,为我国生态信用的构建提出新的理论基础和实践指导。
作者:杨桂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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