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三)实践批判精神注意的几个原则问题
我们民族由于没有正确体认批判的主旨,没有把它看作是求知、探索真理的通道,也没有把它看成是推动历史向前的“阿基米德的点”,这是一个民族之大不幸,也是一个民族命运的苦难。如今,我们要重新立在批判精神的价值层面,规约批判社会历史之走向。因此,我们在运用批判方法中必须注意几个原则问题。
1.坚持实事求是与辩证历史观相统一的原则。实事求是与辩证法是我们主流意识形态所倡导的原则,但是在我们的实际生活中不管是知识领域还是政治领域却难以实施。我们明明知道为了跟随世界历史潮流必须更新知识和观念,却抱着“权威主义”、教条主义恋恋不舍,不能跟随世界历史的趋势用开放的心态来重构我们的知识谱系和观念体系。社会历史的开放形态为我们社会现实的运作作出了前瞻性的构思,其必须纳入批判意识的思考之中。
2.坚持处理好破与立关系的原则。批判的根本目的之一就是要打破传统观念的束缚,从旧的社会发展程式中解放出来。俗语说:破字当头,立在其中。在这里我们主要解决立什么的问题,如果不知道立什么,没有新的理论、新的观念成为人们的精神支柱,即使我们抛弃了旧的东西,人们也将沦落为精神的流浪汉,社会也会出现“信仰危机”;对现实的批判也是如此,如果没有看到我们未来的趋势,没有确立我们前进的目标,就会出现社会“主体危机”。这两种危机在我们历史过程中都曾有过,教训也相当深刻。
3.理性主义的原则。恩格斯在谈到理性主义对社会批判作用时指出:“他们不承认任何外界的权威,不管这种权威是什么样的。宗教、自然观、社会、国家制度,一切都受到了最无情的批判,一切都必须在理性的法庭面前为自己存在作辩护或放弃存在的权利。思维的悟性成了衡量一切的唯一尺度。”[[[]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年.第404页
]](p404)用理性来规范批判精神的维度,以免批判的情绪化、狂热性和无序性,就可以使批判精神光明正大走进我们的学术殿堂,也融进我们的社会制度的建制中,就能够通过批判的理性通道来梳理社会各个层面的关系,使我们的社会进入有序的、透明的运行状态。
总之,我国哲学社会科学只有在不断改革中寻求方法的突破,寻找自身功能的转换,才能有美好的前景,才能有勃勃生机。在现实生活中,理论工作者作“独善其身”的精神君子没有出路;坐而论道,牢骚满腹也不行;无病呻吟更不行。要想实现社会科学功能的转换,关键问题是理论工作者将他们凝敛沉思的理论修养转化成有用的能量,去勇敢面对现实的境况,肩负起解决民族前途和命运的使命感和责任感。正如习近平引用中国传统文人妙语所说:“为学之道,必本于思。”“不深思则不能造于道,不深思而得者,其得易失。”凡为思想观念所束缚的人,只能靠思想观念求解放,而马克思主义哲学批判的闪电一旦真正射入思想的园地,思想就可获得解放。
作者:杨桂森 伍世文
马克思主义哲学的批判性与中国的现代性批判
日期:2018-04-28 10:38 点击:6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