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随着1975年《印第安自决与教育援助法案》的颁布,美国联邦政府与印第安部落政府的关系迎来了前所未有的深度调整。为了帮助印第安社区和部落政府的长远发展,联邦政府机构开始将各种扶持性项目的实际管理权交给部落政府,自觉性合同和自治性合同是这些项目的两种新型管理方式。作者在详细介绍这两种项目管理方式的申请程序、性质区别和签订条件后,论述了部落政府管理相关项目资金的财政责任、运营困难和联邦政府的激励模式,最后总结了美国联邦政府创新管理印第安部落项目给加拿大政府的启示。(作为一名加拿大学者,原文作者试图以外部研究者的身份对印第安部落与美国联邦政府的财政关系进行客观的描述和分析,笔者翻译本文希望有助于国内学者从一个不同的角度了解印第安部落与美国联邦政府近年来在财政方面的关系变化。)
关键词: 印第安部落政府 联邦政府 资金管理 财政责任
一、前言
印第安部落与美国联邦政府的关系是复杂和不断发展的,彼此充满家长制作风和敌意的关系持续了多年,直到1975年尼克松总统主政时期国会通过了《印第安自决和教育援助法案》才有所转变。这个法案承认了之前美国印第安政策的失败,并重申了印第安部落与联邦政府属于“国与国”(nation and nation)的关系。今天,在这个法案及其修正案的保障下,印第安部落与包括印第安事务署在内若干联邦部门进行了持续广泛的联系,他们之间的关系在部落的项目预算管理方面更趋弹性(从部落的角度看[ 译者注:从原著作者后文的意思看,联邦政府认为随着部落政府的日趋强势,他们对彼此关系的调整能力日趋衰弱,因此彼此关系日趋弹性只是部落的单方面看法而已。])。
应加拿大联邦政府印第安北方事务局研究与分析理事会(Research and Analysis Directorate of the Canadian Federal Government’s Indian and Northern Affairs Canada )的要求,这篇文章试图对联邦政府转移到印第安部落的资金管理方法进行一个综述[ 虽然州政府也与部落签订了各种各样的合同,但联邦政府提供了对部落政府财政资助的绝大部分资金。]。本研究主要依赖于对美国联邦政府高级官员和部落管理者的深度访谈以及相关背景文件的回顾。值得一提的是,本文进行访谈时,美国印第安事务署正卷入一起滥用托管资金的案子,从侧面说明了联邦机构自身管理的不足明显地影响了部落财政责任的有效性。
二、联邦项目拨款
隶属于内政部的印第安事务署,是美国联邦政府管理560个被认可的印第安部落的主要机构。然而印第安事务署绝不是联邦与部落发生关系的唯一机构,比如隶属于健康与人力服务部的“印第安健康服务中心”作为联邦健康服务的主要提供者和倡导者向部落居民提供了广泛的服务。在他们各自的职能和责任区域,还有许多部门和机构管理着一些特别指向部落的项目,或者至少,特别注明部落可以作为适格主体申请这些向地方政府提供的服务。联邦政府中含有重要印第安项目的部门有住房和城市发展部、司法部和环境保护署。
作者:范薇
美国印第安部落对联邦政府的财政责任:情境、程序和启示
日期:2018-05-28 16:17 点击:3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