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生命的价值是当代哲学中一个历久弥新的重要问题。人的生命价值一方面表现为生命主体的自我价值理想及其实现所具有的意义,另一方面体现为个体生命对于家族家庭延续、人类种族繁衍以及本民族文化传承创新所具有的价值和意义。人的生命价值建基于人的自然生物肌体的健康存在,根源于人的自我意识、生命自觉和主体自由,立足于对死亡的关照。生命教育应当指向生命价值,我们应当培育一种克服逆境与苦难、超越个人幸福、甘于付出和奉献的生命价值观。
关键词:生命价值、自我意识、生命自觉、生命价值观
生命的价值是什么,怎样的人生才是有意义的,人们在生命活动或生活过程中总会有这样的价值追问。这种价值追问在很大程度上影响着人们的生命态度和生活方式。自近代科学诞生以来,人类在追求真理的道路上越走越远,但对价值的寻求却远远落后,对生命价值的追问更是有时被掩盖和遗忘。人类文明的发展和人类社会的进步在任何时候都离不开对自身生命的反思和拷问。因此,在当今科技力量日益强大、物质生活日渐富足、但灾难和苦难仍未减退的社会,探索生命的价值与意义,培育一种健康合适的生命价值观,有着重大的理论意义与现实价值。
一、何谓生命价值
价值通常是指客体属性满足主体需要的一种特定关系。按照李德顺教授的观点,“事物的价值不是事物的存在和属性本身,而是它们同主体的关系内容。任何价值都只是在关系中存在,绝不可能单独地内在于主客体的任何一方,也不可能脱离一定的主客体关系双方而单独地存在”[1]。因此,价值既不取决于主体,也不依赖于客体,而是在于客体的属性或功能与主体需要之间的一致性关系当中,这种关系也可以称作合目的性关系。根据这种观点,我们可以看出价值只和人以及人类社会有关。正因为如此,我们讨论的生命价值主要意指人的生命价值。
人的生命是自然界中最独特的生命,人与其他生命体不同之处在于人有意识(心灵、思想、灵魂以及由此衍生而来的理性、情感等)。人拥有生命的意识,这是其他生物所不具备的,所以人的生命的根本重要性在于它远远超出了生物性,而具有精神性。按照道德哲学家的说法,人的生命具有道德性。人不仅仅是自然的存在物,更多地是精神的存在物、道德的存在物、社会的存在物。“人的生命根植于并在很大程度上受制于生物学的因素,但人的精神生命是更根本的生命。”[2]人的生命所具有的精神意向性使人能够成为价值的承载者,不过从精神或道德的意义上来定义人并非意指人是精神的虚构物,而是说人是以生物实体为基础的精神存在物,相比人的生物或生理属性,人的精神属性或道德属性更为根本,是一种本质属性。
作者:刘露晓
生命价值新论
日期:2018-06-04 10:53 点击:18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