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践是认识的基础。社会主义事业作为中国共产党原创性的事业,在新中国成立后,充满了荆棘和不安,照抄(马恩的社会主义理论)照搬(斯大林社会主义模式)脱离实际的实践行为在传统中国社会的权力结构和权力运作方式[ 中国传统社会“金字塔式”的权利层级结构中,政治力量成为社会历史发展主导因素,进而排挤经济、社会、文化力量发展微弱,从而导致自上而下的权力运作与逐级管制的权利的运行方式,一定程度上容易造成人丧失独立性、创造性,形成依附人格和唯上唯书的陈旧思维定式,阻碍中国社会发展。(参考韩庆祥,《中国改革开放的哲学总结》[J]科学社会主义,2008年第4期.)]的裹挟下,严重阻碍社会主义建设事业,实践证明,封闭僵化的传统老路走不通,为此,中国共产党汲取失败教训,立足我国现实的发展诉求,自觉认识到我国国情是社会主义还处于生产力水平严重不足的初级阶段,意识到旗帜指引方向,方向决定命运,中国要实现现代化建设的信念,就必须在以马克思主义理论指导下,遵循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正确方向和道路,始终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大力发展生产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正是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方向的正确判断上,中国的各项事业才在曲折道路上实现顺利开展。
在当代中国,国内改革发展进入关键时刻,同时改革面临国内国际上的压力与日倍增,我国在坚定不移推进改革事业中,要始终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1]走好改革的坚实步伐。
(二)改革的宗旨: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改革宗旨
中国共产党之所以能够作为执政党带领中华民族沿着改革方向顺利前进,一个最主要的原因是始终坚持以人为本,坚持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
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党坚持人民的利益是一切改革发展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强调人民赞成了、高兴了、答应了,我们的改革工作才算成功。改革虽从表面上看是变革束缚生产力发展的生产关系,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但其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仍然是为人民谋利益、谋幸福,因此,践行和推进“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与建设和发展社会主义实质上是“一体两面”[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建设和发展的过程,就是不断满足和丰富人民群众民生诉求、改善和发展民生事业的过程; 而增进民生福祉的过程,也就是社会主义本质得以实现和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得以释放的过程。二者是相辅相成、互为一体、协同推进、高度统一、不可剥离的。(参考韩喜平,《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J]思想理论教育导刊,2016年第9期.)
];党从马克思唯物史观基本立场出发,坚信人民是历史的创造者,改革开放四十年取得的伟大成就使我们更加坚信,我们要实现的“现代化是亿万人民自己的事业,必须尊重人民群众的首创精神,必须以人民群众的关切和利益为中心,以民为本的现代化才是人民所需要的现代化。”[2]这样不仅有利于扩大党的群众基础、增强党的凝聚力,而且有利于激励全国人民投身改革伟大事业,激发人民的智慧和力量,使社会充满生命力和活力,迸发强大的创造力,实现安定祥和的社会主义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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