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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精神卫生社工服务的实践与探索
日期:2019-05-22 17:14  点击:527
社会工作者(social worker),简称社工,是一种帮助个体、家庭、团队和社区去提高个人与集体的健康水平的职业(CASW)1,医务社工则是指在医疗机构、救济机构、康复机构、社区健康机构等医疗环境中工作的社会工作者,其中一部分医务社工则专门从事精神卫生工作。精神卫生社工的发展相较于其他类型的医务社工较为滞后,在美国精神卫生领域内的社会工作最早开始于1906年纽约曼哈顿州立医院的服务,但其发展主要由民间力量推动,直到20世纪70年代才得到政府的全面认可与介入,再次之后,精神卫生社工并得到快速发展。美国社会工作协会(NASW)最新数据显示,美国的精神卫生专业人员中,60%为经临床培训的社会工作者,远高于精神科医生则为10%,心理学家20%,精神科护士5%。加拿大、澳大利亚等地,也先后引入社工参与社区精神卫生服务,精神卫生社工经统一认证,占精神卫生队伍人员的47%左右,是精神卫生服务提供中不可或缺的力量2。
中国医务社工发展晚于西方国家,精神卫生社工的发展则更为滞后。直到20世纪90年代,我国北京、上海、广州等大城市的精神专科医院才开始陆续引入社工在医院内提供相关的支持与服务。精神卫生社工的正规化发展主要在近十年,深圳也处于探索建立专业化精神卫生社区服务社会工作队伍的阶段。
深圳位于珠江东岸,毗邻香港,是我国第一个经济特区,改革开放的窗口。建市30余年,社会经济高速发展,城市综合竞争力位居全国前列,由于市场竞争激烈,生活节奏快,生活成本高,工作压力大,人们各种心理行为问题较为突出。截至2017年5月31日,深圳市在册严重精神障碍患者37999人。其中户籍14926人、非户籍患者23073人。而目前我市精神科医师仅205人,平均每10万人口精神科医师1.8人,远低于全国精神卫生工作规划的2020年东部地区每10万人口精神科医师不低于3.8名。为缓解深圳精神卫生人力资源紧缺现状,提高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的服务质量,市卫生、民政等部门联合出台政策,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引入社工,近年来的发展,社工队伍已成为精神卫生工作不可或缺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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