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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地区耕地流转模式的分析和启示
日期:2019-10-08 14:42  点击:474
1. 黄土高原不同耕地流转模式对比分析
黄土高原地区以黄土沉积为主,黄土松软,富含物质养分,利于耕作,是中国古代文化的摇篮。但其生态环境脆弱,为防治水土流失发展农业,2008年,水利部与国家农发办在联合调研的基础上,提出在陕甘宁地区开展坡耕地改造,对适宜区进行梯田修建。在耕地流转发展农业时,因地制宜选择合理的模式。截止2016年数据表明,黄土高原地区已经有42.5%的农户参与耕地流转,不同的地理位置和环境使得本地区产生了形式多样的流转模式。
黄土高原地区的耕地流转模式可概括为4种模式,包括农户模式、合作社模式、龙头企业模式、政府引导模式。地区内的空间跨度大,各地有其基础的自然因子条件和经济条件,对应不同模式的适用范围和主导比例有所差异,模式所产生的社会、经济、生态效益的侧重点有显著区别。农户模式极大促进了剩余劳动力的转移,社会效益突出;合作社带动模式的农民增收效益最为明显,耕地经营得到极大优化;龙头企业主导模式促进了耕地的规模化经营,耕地产出提高;政府引导模式的综合效益最为均衡,是对耕地流转其他模式不可或缺的补充。
不同地区依据实际情况选择不同的流转模式。在具有集中耕地的大面积川地区优先采用龙头企业主导模式;在耕地条件良好,利于发展设施农业等特色农业的地区优先采用农业合作社带动模式;在生态脆弱的以坡耕地为主的区域重点采用农户自发模式,并与政府引导模式相结合;而在最不适合人类生存的地区应积极加快生态移民和退耕还林。
我省由于地形限制,耕地平川地较少,山区多以梯田为主,与黄土高原的改造性梯田有自然条件上的相似性。山区间的耕地流转的存在特点和现状也有借鉴之处,从黄土高原四种典型流转模式特征和适用范围总结经验,更好地为探索我省耕地流转模式提供依据。
2. 广东省典型模式的分析
佛山市南海区推行社区土地股份合作,将农民土地以入股方式集中到集体,由集体统一规划开发,再通过招标承包和出租的方式增加土地收益,这一模式已推广到佛山市4个区县,93%农户通过社区股份制形式流转了土地。
江门市新会区推行土地三分化模式。在保证村民人均0.5亩自留田外,在村民自愿流转的前提下将剩余的耕地统一交于村集体管理,对外流转耕地实现规模经营,并将所得利益收入按村民耕地比重进行分配。三分化的体现重点在于将村民拥有的所有耕地划分为三个耕作区:村民自留耕作区、村集体统一外包耕作区、村民小组集体发包耕作区。耕作区的划定要遵循相邻整合、利于机械化作业的原则。
乐昌市推行农业合作社带动模式,各类农民专业合作社多点发力。充分利用自然优势和传统优势,因地制宜,鼓励、引导、扶持合作社发展,在全市发展了一大批以特色产品为主要生产经营对象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在互联网迅猛发展的今天,合作社找到属于自己的一种新的发展模式,通过“基地、农户、合作社、电商”的运作模式,进行集约化生产、市场导向化销售,为社员的提供产、销一条龙服务。
广东省是最早实践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省份之一,早在第一轮的土地承包期时,就开始了对耕地流转模式的探索。而伴随着农村体制改革的进展,在农村土地三权分离的政策指导下,积极推进乡村振兴,形成了几种极具借鉴意义的耕地流转模式。福建省和广东省同为东南沿海省份,在地理位置上具有独特优势,为本省的经济发展注入了更多的动力。在农村的区域性发展问题上有更多的共鸣和交流点,对广东省的流转模式和经验加以分析学习,有利于促进我省耕地流转模式的探索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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