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本文从产业特征、行为特征、户籍特征、地域特征等方面对农户兼业、农民工就业与农民工市民化的概念进行了比较,认为三者是按照历史和逻辑的顺序发展和深化的不同阶段。本文指出:农户兼业和广义的农民工就业都不能实现农民的市民化转变,只有农民中的青少年农民工群体才有可能成为准市民。
[关键词] 农户兼业;农民工就业;农民工市民化
[作者]张智勇:在站博士后,中国社会科学院世界经济与政治研究所,北京 100732
副教授,武汉科技大学文法与经济学院,湖北武汉 430081
农户兼业、农民工就业与农民工市民化是三个既有联系又有区别的概念。本文按照历史和逻辑相结合的原则,对以上三个概念包含的经济含义进行了辨析,指出了其内在联系,并预测了其发展趋势。
一、农民工就业与农户兼业现象比较
(一)两个概念:兼业农户与农民工
兼业农户:根据农户劳动力从事的产业及农户收入的不同,将农户分成纯农户和兼业农户两大类。纯农户是家庭劳动力全部从事农业生产并且收入全部来自农业的农户。兼业农户则只是部分从事农业和部分收入来自农业的农户。按农业收入在农民收入中所占比重的不同,可以进一步将兼业农户分为一兼农户和二兼农户,前者以农业收入为主,后者以非农业收入为主。但两者都包括外出打工。从兼业所在区域来看,兼业可分为在宅兼业和异地兼业。民工潮是异地兼业的表现形式。随着城市化的深入和农村经济的发展,在兼业化中后期,在宅兼业将逐渐成为农户兼业化的主流。
农民工:农民工是指具有农村户口,外出从事非农产业的雇工。这一概念,强调了四方面内容:1、农村户口表明了其农民身份。2、外出表明了城乡流动性和空间的变换。3、非农产业,表明了农民工的职业类别,同时也表明了三大产业之间劳动力配置比例的变化。4、雇工表明农民工是受雇于人,靠出卖自己的劳动力获取工资性收入。